为了进一步规范暂付款项的使用和管理,根据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》和《金沙国际-【官网】财务收支审批制度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金沙国际-【官网】实际情况,作如下规定。
一、本办法所指暂付款项,包括差旅费借款、购买设备及原材料预付款、周转性垫付款、工程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暂付款项。
二、学校对暂付款项实行由借款人(经办人)和部门审批人共同负责的经济责任制。借款人对暂付款项的借用、报销、偿还,以及所借款项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负直接经济责任,部门审批人负相应的领导责任。
阅读全文:柳铁校发〔2018)82号关于印发《金沙国际-【官网】暂付款管理暂行规定(修订)》的通知_1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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